韩国法务部12月3日宣布,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改案。拟议的修正案规定,针对不明人数的欺诈行为(例如电话欺诈和投资指导组织欺诈)最高可判处30年监禁。此次修正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将欺诈、计算机欺诈和准欺诈的法律处罚从目前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提高到“2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修正案生效后,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将增至30年。韩国刑法规定,在审判多重犯罪的人时,法院将根据“复杂加重犯罪”的原则,对最严重的犯罪判处减半刑罚。到目前为止,在韩国ea表示,即使针对多名受害者实施有组织的诈骗,如果每个受害者的损失不超过5亿韩元(约240万元人民币),也很难简单地根据具体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律上,唯一的选择就是按照诈骗罪刑法予以处罚。改革前,最高刑罚仅为15年徒刑。近年来,韩国社会诈骗案件频发,普遍要求严惩诈骗犯罪。随着该修正案的通过,针对不特定人数的诈骗行为,即使受害人损失不超过5亿韩元,最高刑罚也将提高至30年有期徒刑。韩国法务部长郑善浩表示:“刑法的此次修订为打击对公众造成严重伤害的有组织诈骗犯罪提供了机会。”照片是韩国法务部长官郑成浩怎么样。连日来,韩国宣布了一系列反欺诈措施。此前,韩国已宣布对15名个人和100多家实体实施制裁。这是韩国首次对东南亚的跨境犯罪实施制裁。制裁对象包括经营太子公园、芒果公园等电信诈骗园区的太子集团董事长陈志、参与跨国犯罪组织洗钱活动的惠王集团及其子公司、柬埔寨电信诈骗园区头目、涉嫌殴打韩国大学生的犯罪组织成员等个人和组织。红星新闻记者王亚琳、见习记者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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